这对于入行五年的多多来说当然不是什么难事,特殊就特殊在,这是一个“过渡”性质的工作。
Q在几年前签约了一家小型艺人经纪公司,走上演艺道路。但摸爬滚打了两年后,自认演技不错、工作努力的Q仍未看到“出头”的希望。
反思之后,Q将根本原因归结为公司的不负责——签约时“画”下的影视资源大饼、推广宣传都没能实现。
而她签的长期合同时时提醒着她,再不反抗可能就得这样“耗”完自己的青春了。
虽然目前还未成功解约,但公司已经停了她仅有的一些宣传工作。Q不得已,只好寻求艺宣朋友的帮助,提出让多多暂时负责自己的宣传工作。
这个“暂时”,最少是半年,多的话就说不准了。在她交出天价违约金之前,三、五年都有可能。当然,不解约,她能用到宣传的地方也不多。
出于对Q尴尬处境的理解,多多这次开的价并不高。“艺人换团队很常见。有时候是不满意待遇,有时候是觉得公司资源差。”
“也有经纪人把艺人撬走的情况,可能会挑拨离间。公司大老板又不会时刻都在艺人身边,身边人吹吹耳边风,艺人也会动摇。”
多多提到,很多艺人会认定“外人”不可信,觉得不管经纪人还是宣传,都是靠自己赚钱,想脱离团队,让自己的亲戚来负责经纪工作,组成大家口中的“家庭作坊”。
说白了,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比如闹解约闹了两年多的某年轻男演员,或许本人换团队的意愿并没有多强烈,是他姐姐想全面把控他的经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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