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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基金会名称预审怎么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31 7:29:3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基金会的设立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基金会的设立能够很好的帮助企业或者个人来进行更好的发展,这也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现在社会对成立基金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很多企业或者个人都没有合适的基金会名称,那么基金会名称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呢?本文整理了基金会的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流程:企业注册。包括公司注册、分公司变更名字等都需要准备材料。基金会就是用来帮助社会上的慈善事业发展壮大的一种机构,一般主要是帮助有需要的人进行慈善捐赠,帮助困难的人来渡过难关等。===13===00===22==94==94=7

  具体流程:在接受捐赠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凭证。基金会的名义进行活动,并在基金会章程中载明组织机构。基金会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基金会的登记事项由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审核。SSTJQYFWYXGSCZ

  (1)设立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设立的材料到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设立申请。(2)审查:申请人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3)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相关文书。(4)办理: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至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办理登记手续。(5)发放有关文件: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基金会设立申请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文件后提交原件予接收;或者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可以到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填写材料后到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名称的基本情况(一种是社会团体或非营利性组织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机关(简称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机关的名称不需要公开公示;核准机关为公司登记机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般应先寄送给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使用。如需延长有效期或对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其他处理需要与民政部门联系取得同意使用通知书即可。

  申请设立基金会,应当向设立该基金会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设立该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组织机构等事项。设立该基金会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发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二)发起人出具的成立基金会的书面文件;(三)基金会设立方案;(四)基金会章程修正案;(五)有关组织机构设立文件;(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可以由社会团体或者基金会向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公益基金或者从事其他公益活动的其他文件。基金会是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在其成立前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申请基金会成立时需提供以下文件:(一)发起人关于基金会设立及基金会章程、基金会组织机构编制办法及其文件、基金会工作制度、捐赠财产管理办法及其文件、基金会办公地址(或委托办公地址)、捐赠人名称或姓名、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组织机构(或专门负责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基金会成员名单文件;(二)基金会章程、基金会办公地点或者工作场所具体地址;(三)基金会秘书长意见;(四)其他与设立该基金会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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