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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现场检查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6 2:07: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0日对中钢国际2022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记录、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并核对相关基础材料、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重大信息传递记录等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查阅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的审批文件以及支持性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管理台账等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等相符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披露信息;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的承诺、公告等文件资料,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等相关公告、资金往来凭证、重大合同等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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