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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再出新规整治“注水剧” 剧集不得超过40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2 15:15:0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推动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高质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近日发布了一项新的指导政策,提出多项要求,其中之一便是整治“注水剧”,明确提出电视剧、网络剧原则上不超过40集。同时,还将加强对视频网站的管理,并遏制“天价片酬”。

  一位影视公司制片人表示,规范越来越严格,长远来看,将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规的全称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规划备案和内容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分为四个要点,分别为规范备案、治理“注水剧”、加强视频网站管理和遏制“天价片酬”。

  关于备案,《通知》要求,电视剧、网络剧项目在申报备案公示时,制作机构无须完成全部剧本创作,但需要提交1万字左右的剧本大纲和创作阐述。若剧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等内容,需先提交剧本大纲申报备案,经审核同意再申报备案。

  此次《通知》尤其引人关注的就是整治“注水剧”,明确提出电视剧、网络剧原则上不超过40集,网络剧每集时长参照电视剧时长标准。为防止“注水剧”采用拆分成上下部、拍摄多季等方式规避集数要求,原则上不允许短时间内连续播出2部以上人物、剧情贯通但分别取得发行许可的剧集。

  长期以来,一些制作方为了实现播放周期最大化,获得更多的广告和流量收益,不惜以牺牲质量为代价,故意拖延情节,增加集数,最后造成剧作集数冗长、内容空洞。虽然制作方因此获益,观众却是叫苦不迭。

  事实上,这也不是广电总局第一次整治“注水剧”。广电总局2020年年初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倡电视剧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同时还提出,如确需超过40集,制作机构需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释剧集超过40集的必要性并承诺无“注水”情况。

  2022年,广电总局发布并实施了《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主要对电视剧母版时长、署名、图像等进行技术量化和统一规范。为进一步防范剧集“注水”,《规范》也提出相应要求,比如回放时限定30秒重复内容。

  时隔一年之后,广电总局再度印发通知整治剧集“注水”,意味着这一顽疾难以根除。北京一影视公司制片人张航(化名)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称,剧集拉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受播出方式、营销模式、IP转化的影响,最直接的原因还是追求利润,“不管电视剧还是网络剧,制作时都是按集数算钱的,集数越多酬劳就越高,所以都愿意将集数拉长。”

  此次为整治剧作“注水”,力度明显比之前更大,“不超过40集”从之前的“提倡”变为“原则上不允许”,并且明确,对于主要人物、剧情内容有延续性但又独立取得发行许可的,视作同系列,总时长不得超过1800分钟(45分钟/集*40集),如超过则同系列中的每部剧与前一部的开播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此次《通知》中还明确,要加强视频网站首播国产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的审查管理,电视剧以及重点网络剧、网络电影,在视频网站以及客户端首页首屏、专题版块或专区专栏中推荐播出的,原则上由广电总局对剧片内容进行播前备案管理。

  相关剧片上线播出前,视频网站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将样片及相关材料送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复核,待复核完成具备上线播出资格后,方可上线播出。

  此外,明星的“天价片酬”也长期受到社会关注。《通知》明确指出,演艺人员薪酬关系健康良性行业生态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对收入分配合理有序、社会公平正义的直观感知,关系勤劳致富、踏实奋斗等价值取向的树立。

  因此《通知》要求,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严格执行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在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

  张航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总体上看,此次《通知》并没有太多特别新的内容,很多要求其实此前就提过,比如“不超过40集”“遏制‘天价片酬’”等,但也能明显感觉到,这次力度比之前更大,监管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

  “那些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制作方肯定能获益,一些靠打擦边球的公司肯定会受影响。”张航说,在这种背景下,一些真正有实力、能制作优秀作品的企业会脱颖而出,而那些靠浑水摸鱼、指望市场红利的企业则会逐渐被淘汰。从长远角度看,将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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