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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阳光与主演合伙开公司 明星经纪成为新常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30 7:22: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原标题:《欢乐颂》出品方正午阳光与刘涛等主演合伙开公司,明星经纪新常态?)

  摘要: 在影视公司与明星合作的“3.0时代”,公司为明星成立子公司,共同投资影视项目,分享收益,未来如果母公司上市,这些子公司还有高价收入母体的可能。

  热门话题剧《欢乐颂》已经播出过半,吐槽与追捧之外,剧中几位演员王凯、靳东、刘涛与该剧的出品方正午阳光之间的资本关系,也被媒体挖了出来。

  娱乐资本论发现,今年早些时候,《欢乐颂》背后的出品方正午阳光分别同这三位明星成立了三家公司——得舍影视、锦麟影视和浙江得空影视。与很多“明星股东”不同,正午阳光并未在母公司层面给到明星股权,而是采用了更加曲径通幽的做法。

  如果你认为这些公司是艺人工作室的性质,你就大错特错了。根据我们的了解,这三家公司主要用来投资影视项目,未来正午阳光所有影视项目,三家公司都有机会投资;如果你认为正午阳光这么做是“牢牢绑定”3位明星,那么你又错了,并非所有正午阳光的影视剧,三位明星都必须出演,甚至,刘涛的经纪约至今仍不在正午阳光手中。

  当下的娱乐圈,艺人经纪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前有黄晓明、周迅、范冰冰等艺人在成熟了之后纷纷离开华谊,后有快速蹿红的蒋劲夫与唐人发生激烈的纠纷,甚至,鹿晗、吴亦凡、黄子韬等小鲜肉也相继脱离EXO,并与SM公司对簿公堂。

  一系列的疏离与“撕逼”之后,所有影视公司开始重新探索与明星的合作方式,而建立资本联结,已成为行业最为流行的做法。

  这当中,1.0的玩法是给明星股权,引入“明星股东”;2.0的玩法,是高价收购明星的空壳公司,并且要求业绩对赌;正午阳光的做法或许可以称为“3.0”,他们为明星成立子公司,共同投资影视项目,分享收益,未来如果母公司上市,这些子公司还有高价收入母体的可能。

  明星与影视公司之间“金融创新”已成“新常态”,这个游戏要怎么玩,里面有“大学问”。

  正午阳光,这家公司的主要创作团队出身山影,连续推出了《琅琊榜》《伪装者》《他来了,请闭眼》《欢乐颂》等一系列热剧,成为国内电视剧领域关注的焦点。

  今年1月,华人文化透露已入股正午阳光,占据25%的股份。获得投资后,正午阳光开始了资本层面的一些布局,其中包括跟三位明星王凯、靳东、刘涛分别成了三家公司。

  王凯、靳东、刘涛三个人曾在《琅琊榜》中有出色的表现,当下热播的《欢乐颂》当中也有他们3人的身影。

  不同于华谊、唐德去购买明星的空壳公司,也不同于直接把公司股权给到明星。目前,正午阳光与明星成立新公司这种合作方式以及引起了业内的关注和讨论。由于这三家公司的股权占比、公司性质等详细情况没有进一步披露。有人甚至认为这三家公司相当于艺人工作室。

  当娱乐资本论联系到正午阳光董事长侯鸿亮,并将业内的种种疑问抛给他时,他向小娱确认了这次合作中的几个关键信息。

  1、新成立的三家公司与正午阳光之间不存在任何对赌关系。考虑到正午阳光未来有上市的可能性,在这三家公司中,正午阳光均为控股股东,三家公司都可以与正午阳光财务并表。

  2、这些子公司并非艺人工作室的性质,王凯、靳东的经纪约仍在正午阳光,并不在他们和正午阳光成立的子公司;刘涛的经纪约在她与秦海璐一起成立的公司。

  3、这3家公司主要用来开展投资。未来正午阳光所有影视项目,三家公司都有机会投资,甚至正午阳光之外的影视项目,三家公司也可以参与投资。这让明星在自身的片酬收入之外,还能额外享有一部分公司投资收益。

  4、合伙开公司,并不意味着这3位明星只能跟正午阳光合作,也不意味着一定要出演正午阳光的所有影视项目,而是根据自身需求来。

  令人好奇的是,既然成立新公司并不能绑定明星,甚至都没能拿到部分明星(刘涛)的经纪约,正午阳光这样做,到底图什么?

  在娱乐资本论看来,正午阳光的这种做法,恰恰是意识到了影视公司与明星合作的“新常态”,不为“深度锁定”,只为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对于深谙影视圈之道的人来说,将艺人与某个影视公司深入绑定,本身就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

  在一位资深的经纪人看来,明星是追着剧本走的,为某个明星量身打造剧本的情况非常少见。一旦签署带有独家或者排他性的协议,或是为了追求知名度而去演出一些剧本,对于明星前途和影视作品都会有伤害。所以,明星更适合开放的合作方式,哪个公司有好项目就跟哪个公司合作。

  2、另一些尚未独立的大牌艺人,经纪公司也开始转变策略,有时候几乎不收任何经纪费用,只求通过艺人的影响力让经纪公司获得优质影视项目的投资份额,或是用大牌艺人带旗下的小艺人。

  3、为了获得长期的经纪约,一些公司开始出资购买艺人的“空壳公司”。最为典型的案例是:华谊花7.56亿元收购东阳浩瀚70%的股权。李晨、冯绍峰、Angelababy、郑恺、杜淳、陈赫6人是东阳浩瀚大股东,华谊收购之后,东阳浩瀚对华谊做出了业绩承诺。

  当然,在上述案例中,6位明星的经纪约仍在华谊兄弟经纪公司,华谊通过提前预支一大笔费用,锁定经纪合约,并要求明星们发挥势能,想方设法为公司挣更多的钱,算是一举两得。

  另一个案例,则是唐德影视收购范冰冰的爱美神,收购尚未实施,市场传言估值已达8到14亿元。这一收购案的背景,是范冰冰电视剧的经纪约原本签在唐德,而如今这一合约即将到期,唐德通过高价收购范冰冰的公司,将不仅获得范冰冰的经纪约,还有可能获得范冰冰的全约,这也类似于提前兑现了明星的收入。

  但在一些业内人士,尤其是二级市场人士看来,这种收购空壳公司的做法多多少少都会让人产生上市公司向明星进行利益输送的印象,甚至被评价为“吃相难看”。

  此外,大公司用业绩对赌的方式倒逼明星产出利润,为了达到利润,明星往往会提高自身的片酬,其他明星就会相互攀比提升片酬,最后导致整个艺人市场的不理性发展。

  相比之下,正午阳光这种为明星成立子公司的做法,与前述先收购空壳公司再填充资产的方式相比,显得更优雅一些,并且进可攻退可守。

  一方面,公司前期参与影视作品的投资,等到母公司收购的时候已经有了一定的业绩基础;另一方面,对于这些新成立的公司而言,明星并不存在对赌业绩的压力。这种情况下,通过新公司赚取的投资收益都会沉淀在这家公司中,一旦公司被母公司并购或者并表之后,明星的利润就可以以二级市场的市盈率翻倍。

  与跟明星之间相对松散的关系不同,正午阳光跟几位主要制作人之间,就有深度的股权关系。

  查询公司资料我们发现,正午阳光在引入华人文化之前,董事长侯鸿亮持股31%,知名导演孔笙持股25%(曾执导《闯关东》《战长沙》《琅琊榜》《欢乐颂》),李雪持股18%(曾执导《伪装者》《外科风云》,与侯鸿亮、孔笙组成“铁三角”),孙墨龙持股15%(曾执导《温州一家人》),正午阳光的另外3位核心员工冷婧、陆维、李化冰也分别持有3%、3%、5%的股份。

  “深度绑定”这个词可能更适合编剧或者导演这样的创作群体。正午阳光一出生就有着稳定且优质的创作班底,对于那些新进入影视行业的公司而言,只能花大价钱购买。

  比如,乐视网曾作价9亿元购买导演郑晓龙花儿影视100%的股权,交易对价30%由现金支付(共2.7亿元),70%以发行股票支付;花儿影视与郑晓龙签订“独家合作协议”,2014-2017年花儿影视每年将制作60-100集精品剧,其中郑晓龙承诺在6年合作期内拍摄5部电视剧,包括《红高粱》《芈月传》等。

  就在不久前,为了绑定海岩与侣皓吉吉父子,中汇影视宣布登陆新三板之际,还宣布成立了中圣春秋,其中中汇影视占股51%,侣海岩(海岩)占股49%。这一做法与正午阳光与明星的关系有些类似。

  一个颇为特别的个案是:明星导演冯小刚的经纪约在华谊兄弟,同时又持有华谊兄弟一定比例的股份,而且,去年年底,华谊兄弟还收购了东阳美拉,并与冯小刚签订有创作5部作品的协议。

  这样的“绑定”看起来已经够深了,但最终,冯小刚还是出现在耀莱参与的一家上市公司文投控股的股东名单上。

  只能说,在这个资本浮夸的时代,绝对的绑定早已过去,面对现实,互利共赢才是公司与明星(包括导演)正确的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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