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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鄂尔多斯系列之政法先锋——苏蔓:八年如一日的勤奋与坚守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2 16:18:3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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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蔓,女,1988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曾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个人和身边典型人物,荣获各类表彰奖励二十余项,优异成绩的背后是苏蔓八年如一日的勤奋与坚守。 2014年进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苏蔓先后在政治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工作,两年的综合工作经历帮助其树立了坚定的政治忠诚、全局意识、精细理念和奉献观念,在参与负责“两学一做”“规范司法行为”“三严三实”“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后,其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上级指示会毫无迟疑、迅速落实,集体活动会积极参加、奋勇争先,工作任务会尽心尽力、精益求精,文书档案会精准分类、及时留存,对外宣传会多措并举、及时更新,党建工作会认真落实、率先垂范,对外沟通会认真聆听、真情付出,所有的种种,都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为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温度和质效,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巨大力量。 一是秉持监督之剑,维护公平正义。苏蔓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期间,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对李某某猥亵儿童案、刘某某介绍卖淫案监督立案,其中,李某某猥亵儿童案获评自治区优质案件,刘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是落实特殊制度,形成保护合力。对未成年嫌疑人全部落实“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特殊检察制度;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先后到场参与公安机关讯问、询问涉案未成年人40余人次;为9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帮助11名未成年嫌疑人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公益林接受帮扶教育。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萤火成炬检护未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媒体看未检关注娜荷芽”等活动,呼吁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守护娜荷芽远程课堂、未成年人生态教育观护基地、法治副校长等特色功能区和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苏蔓和未检宣讲团成员先后接待各类法治教育学习200余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次,持续做好“守护娜荷芽”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创作更多检察宣传产品,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未检工作团队曾被授予自治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级“青年文明号”、市区两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守护娜荷芽”未检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2022年6月,因工作需要,苏蔓被调整到第五检察部工作,新的岗位要求带来新的挑战,但无论工作职责如何变化,苏蔓都会坚守担当作为的初心和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保持党员先进性,立足岗位做贡献。现在,苏蔓已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参与建成“东胜检察益路前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整合资源,推出“5个1”公益诉讼工作举措(即一个大数据中心、一个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一个检察公益林、一个命名检察官工作室、一个遗鸥保护站),不断创新创优,持续深耕,进一步丰富“东胜检察益路前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内涵。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推出“业务课代表”“课外辅导班”等工作举措,不断加强公益诉讼队伍素能建设。 “讲好检察故事、宣传检察声音、展现检察形象”是苏蔓一直秉持的工作态度,只要是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检察工作添彩的事情,做的再多也不够、做的再少也需要,多为检察工作说一些话、付出一些行动,就是对人民期待的最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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