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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翔:即使不做艺人他的一生也依然会感染很多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3 17:20: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他的一切,都让人感觉真实、亲切。特别考古他的过去后,你会更为他的魅力所惊叹。

  从年代老照片上看,他的妈妈毕丽娜是那个年代最自信的中国女性之一。1949年,她是台北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在街头,一位美国大兵被她窈窕的身影、自信的气质吸引,为她拍了照片。她愤而索要,不打不相识,成就了一段姻缘。

  在浪漫而文化氛围浓郁的家庭里长大,费翔热爱艺术、文化课优异,他先考入了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医科,后又凭借爱好,转入戏剧系,并自己找到纽约社区戏剧学校进修。

  30多年后,在这个学校的校友名单里,费翔的名字被和好莱坞巨星格里·高利·派克(戛纳国际电影节终身成就奖、美国电影学院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列在了一起。

  但是,22岁的费翔刚一毕业并未如愿当成演员,而是误打误撞被唱片公司发掘,发行了音乐专辑《流连》。

  唱了5年的歌,时势造英雄,费翔成为第一位回到祖国大陆的台湾歌手——也就是我们小时候在央视春晚上看到的《冬天里的一把火》。

  据说,那也是费翔第一次穿大红的衣服,因为他在中学时一直是个小胖子,所以习惯了穿黑色。

  哈哈,没有人在意他曾是个小胖子,费翔以极品美男的形象,迅速“帅”遍了祖国大江南北,征服了到现在还忠诚的上万“妈妈粉”。

  可是这并不是费翔想要的,他非常清晰地知道:大众疯狂迷恋的那个“帅小伙”并不是真实的自己。炙手可热的唱片市场,也不是他要追求的艺术理想。

  有时候,人走的越快,就会发现离自己的理想越远。费翔此时已经知道,自己走向了“相反的方向”。于是,在完成89场巡回演唱会后,在人生最巅峰的29岁,费翔毅然又固执地跟粉丝说“拜拜”。

  到了美国,没人认识费翔。他需要从头开始,在陌生的百老汇寻一个演出的机会。

  为了这个机会,他提前做了一年的准备,请老师学习音乐剧。这一年中,他从“万人瞩目”变成了小透明,但他反而很享受。

  “我不用修饰外表,穿着T恤上街后,我把衣服挂在通风位置,闻闻没有味道,可以继续穿。”

  一年后,小透明来到百老汇面试,在数千名面试者中脱颖而出,他成功地成为《西贡小姐》的配角演员。

  “我特别羡慕音乐剧的演员,除了用剧本和台词,还可以用歌声或舞蹈把全场的观众带到情感的极限。”

  3年后,天赋异禀的费翔被安德鲁·劳艾德·韦伯发掘,成为其“御用”的百老汇四大主唱人物之一,也成为百老汇有史以来第一位华裔主唱。

  可是,费翔没有忘记自己是中国人,他知道,百老汇的舞台不是他的终极舞台。

  1997年,他专门发行了一张专辑,把他唱过的百老汇音乐剧,都翻译成了英文。

  此前,中国的音乐剧流传不甚广泛,只有1949年的传统剧目《孟姜女》、梅艳芳主演过的《茶花女》。一直到2002年,我国才出现首个音乐剧制作公司。

  而费翔正是因为这一点,才在1996年耗资千万录制了这张专辑,他希望更多的国人听到百老汇音乐,“抛砖引玉”地让国内的音乐剧得以萌芽。他邀请了36位百老汇顶级乐师组成的交响乐团,跨越纽约、伦敦、北京三地,费时数年,这张专辑终于完成。

  他再回到国内,只能接到三、四线的商业演出——“玩艺术”成功地把自己玩脱了。

  更有不少经纪公司宁可没钱赚,也不让自己的艺人到三四线城市演出,因为那样“太掉价了”。

  网友说,听到这话的一刻,我顿时羞愧,是我等太过势利,费翔从未把观众分为三六九等。

  有时他去三四线演出,一些公司给不了太好的住宿条件,甚至满脚泥泞,费翔都不会介意,还会安慰别人:住这里就挺好。

  “我想唱遍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但是祖国实在太大了,一辈子都走不完……我不在乎舞台大小……现场演出是歌手最真实的表现,是我专业中最珍惜的一刻。”

  在内娱最浮躁的那些年,他的经纪公司也曾因“演出前劳务费不到帐”,想撂挑子。

  他还是专研音乐剧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偶尔很“佛”地客串一些角色,以及参加一些怀旧的综艺节目。

  但谁都知道,怀旧不可能让一个“过气明星”再火,对于这点,费翔甘之如饴,不慌不忙。

  2012年,他迎来了乌尔善导演的第一次邀请,一个完全看不出是他的“天狼巫师”,他觉得好玩极了,恳请导演把他的形象做得再细致一点,再丑一点,他要演出“人生中第一个带劲儿的反派”。

  当时费翔已经52岁了,他的激情、想象力和化妆之后的神秘感,令乌尔善导演印象深刻。

  在《封神》剧本里,纣王是一个神秘、高大、俊美、意志坚定而邪恶的君主,在了解费翔的表演状态和油画般的定格照片后,乌尔善就“看见了”费翔的“现象级”潜力。

  但他只在那种“流量明星”的氛围里,停留了5年,便绝尘而去,寻找他的歌剧理想去了。

  他当然也不可能喜欢泥泞,但踩着三四线的简易舞台,他唱得和站在百老汇的豪华舞台上,一样认真。

  为了“封神”,这个62岁的“老人”和20多岁的质子们,一起健身、骑马、学习武术……

  过去,他用才华、努力、专研精神和坚持,创造了不少,到现在,他还在创造的路上。

  纣王一出现,就掌控世界的“人皇”气势,也不是偶然。那是他在百老汇舞台锻炼出来的控场力。

  纣王的“贵族感”也不是偶然……你看他的微博就会知道,他的格局是全世界,他追求的是经典艺术。他在审美方面的水平与格调,早就超越了时代平均水平。

  费翔不只是“春晚最帅的那把火”,“百老汇第一位华裔主唱”,“影视史上最颠覆纣王”,“第一位将百老汇歌剧翻译成中文的歌手”,“第一位到三四线城市演出的中国国际明星”,他还是“第一位与艾滋病人拥抱的艺人”和“第一位认养大熊猫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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