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以四川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为研究对象,课题组先后奔赴长三角(浙江杭州、绍兴诸暨、金华东阳、安徽合肥、芜湖等)、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越秀区政府、荔湾区永庆坊、深圳前海新区、龙华区、珠海香洲区、横琴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市南岸区、沙坪坝区、成都市高新区)等地进行调研。通过座谈访谈、蹲点调查、专题研讨会等方式,聚焦如何创新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展开论证并进行献言建策。课题组将攀枝花市司法局及其下属的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位(攀枝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盐边县遵法评理会、攀枝花米易县“法治服务一条街”及米易县第三方调解中心)予以跟踪、孵化与提升,最终形成了创新工作制度、提炼了有效经验做法、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的研究报告。
第一部分,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研究基础。该部分主要介绍公共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及其相关概念,并梳理了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特征,并探讨了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理论研究基础。
第二部分,域内外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典型经验。域外以英国的法律援助为核心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及美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格局呈多元化格局为例。域内则以杭州市以标准体系建设塑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智慧样本;成都市统筹资源建设跨越公共法律服务高地为例,以及深圳市撬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资源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级为例。在川内,则选择德阳“四级三能三书”模式、宜宾江安县“四化模式”作为研究样本,并提炼了样本的典型经验。
第三部分,四川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实证样本——以攀枝花为例。以攀枝花为样本将四川省如何凝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以实证层面形式展现出来。先介绍了攀枝花市服务供给现状和特点,再分别介绍创新“遵法评理会”模式、米易县“第三方专业调解机制”和米易县“集中服务模式”,凝练总结出攀枝花市的供给模式经验,同时提出攀枝花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瓶颈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性问题。
第四部分,创新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对策建议。先对创新攀枝花公共法律服务改进升级提出建议,最后对比域内外经验,提出创新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的对策建议,从以技术引领、以产业驱动、以政府主导、模式重组,以需求为导向,把握质量监控,协同打造成渝双层经济圈“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共同推进四川公共法律供给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一,供给模式类型化。从供给模式入手,将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分为法律咨询服务供给、法律援助供给、人民调解服务供给、律师服务供给、公证服务供给等分类方式,这是一种研究视角的创新并提炼了供给模式的示范点位。
第二,研究方法精准化。以攀枝花为示范点,结合其他市县,采用“座谈访谈法—案例分析法”“数据分析法-质化研究法”“问卷采集法-抽样调查法”的研究组合方法,精确的研究当前四川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凝练和形成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与重点。
第三,实证对象具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比较宽泛,因此课题组将实证研究对象具体化,以攀枝花市的“遵法评理会”模式、米易县第三方专业调解机制和“法治一条街集中服务模式”为主要的实证研究对象,有利于细致的体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效果。将四川省如何凝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以实证层面形式展现出来,通过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实现法治四川建设的功能价值。
第四,比较研究提炼化。在比较研究过程中,在川内,课题组提炼了成都的“智慧全域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德阳的“三书模式”、宜宾“四化模式”、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效能集合模式”;在川外,课题组提炼了杭州标准化智慧样板、深圳的三地交流协作模式等;在比较研究中提炼了各种创新模式的特点,有效的总结了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创新供给模式形成的有效做法。
第一,以功能布局为牵引,整合市内法治资源,借鉴米易“法治服务集中模式”经验,统筹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集约度。
第二,立足本土实际以多种方式培育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内生资源,例如,挖掘和用活当地公职律师资源。目前攀枝花公职律师基本处于闲置状态,这是一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浪费,建议在未来公共法律服务运行中包括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等适当启动各单位各部门公职律师的功能,探索鼓励公职律师参与本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并支持公职律师按照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贡献程度,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或奖励,充分激发公职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灵活性。
第三,积极厘清模糊领域,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扫清机制体制障碍。例如,在当前制约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的“服务有偿与无偿边界”问题上,就应当主动作为,厘清服务有偿与无偿边界。通过深入推进服务清单制管理,按照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各项要求,根据服务类型,厘清有偿与无偿边界,细化无偿公益类、有偿收费类服务清单,从而激活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主体的积极性和市场活力。
一是以技术引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慧供力,主要措施有:通过改进产品,加强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通过推进融合深化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融合度;
二是以产业驱动,立体提升公法律服务供给能级,以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为例,建设规模化、集群化的法律服务集中区;
四是以模式重组,调适传统服务供给模式,以需求为导向,把握质量监控,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均等化;
五是以协调共建,打造成渝双层经济圈“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推进法律服务布局、法律服务政策、协调创新的“三个一体化”,建立与成渝双层经济圈的经济格局和体系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共同体,推动人才资源、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协同供给,促进人力资源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在区域内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提升便民利民水平。
第一,促进了攀枝花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位的形成并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以四川省攀枝花市司法局及其下属的攀枝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盐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米易县法治一条街等为研究对象,着眼于“供给水平”和“供给模式”的探讨,挖掘新问题、分析新思路,尤其是提炼四川在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中面临的焦点问题,在对策建议中又分为类型化建议,第一种是针对推动攀枝花示范典型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建议;第二种是针对整个四川如何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建议。通过对策建议的类型化,体现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例如,2021 年 2 月 1 日,攀枝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攀西科技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挂牌服务。新中心占地约 800 平方米,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打造了涵盖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咨询、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仲裁及行政审批等司法行政业务的 17 个标准窗口,按照《市政务中心窗口无缺位制》《市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市政务 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制》等系列制度要求,为党委政府和人民 群众提供一站式、全业务、便捷化法律服务,真正实现了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相关事,最多跑一次”。
第二,协助攀枝花司法局形成了一系列创新制度与实施意见。攀枝花司法局于2020年12月将“遵化评理会”的10份相关文件,5份会议交流材料、7份工作经验总结、14份工作信息文件、15个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创新实践“枫桥经验” 全力助推“五治融合”——攀枝花市遵法评理会调解治理机制资料汇编》。
1.郑妮、蒋丽萍:《攀枝花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载于《企业家日报》2020年7月6日。
2.文静、温强、郑鸣、马建平:《攀枝花市盐边县以遵法评理会工作机制助推基层治理》,载于四川省司法厅主办刊物《法治四川》2020年第2期(总第2期)。
3.郑妮:《搭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共同体 下好成德眉资同城化先手棋》,刊载于四川省司法厅主办刊物《法治四川》2020年第3期(总第3期)。
4.文静、郑鸣、刘启明撰写的《遵法评理会:唱响基层法治“好声音”》,载于《人民调解》2020年第10期。
1.郑妮、蒋丽萍等:《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该成果获得四川省政协领导肯定性批示,以及获得成都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5.攀枝花司法局:《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的报告》
6.攀枝花司法局:《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亲历体验 为民服务”调研活动情况的报告》
1.郑妮、蒋丽萍:《攀枝花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载于《企业家日报》2020年7月6日。
2.文静、温强、郑鸣、马建平:《攀枝花市盐边县以遵法评理会工作机制助推基层治理》,载于四川省司法厅主办刊物《法治四川》2020年第2期(总第2期)
3.郑妮:《搭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共同体 下好成德眉资同城化先手棋》,刊载于四川省司法厅主办刊物《法治四川》2020年第3期(总第3期)
4.文静、郑鸣、刘启明撰写的《遵法评理会:唱响基层法治“好声音”》,载于《人民调解》2020年第10期
本课题由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郑妮团队研究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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